沙县位于闽中偏北,闽江支流沙溪下游,南平和三明市之间,闽中重要的交通枢纽。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侯,四季分明,春秋平分,冬长夏短,干湿明显。森林覆盖率77.51%,森林蓄积量1084万立方米,毛竹林地2.8万公顷,毛竹立竹量达6000万株。矿藏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,已发现具有一定储量和开采价值的矿藏有石灰岩、钾长石、黏土、高岭土、石英石等。河流水力资源蕴藏量丰富。沙县为闽中古城,东晋义熙年间(405-418)建县,1500多年来始终作为独立的县级建制运行,文化底蕴深厚,中原古风遗存,民智开发较早,经商者众多。沙溪因宋代名相李纲燕游而得太史溪之名,两岸风光旖旎,拥有两处省级风景区-七仙洞风景区和淘金山风景区,其中淘金山卧佛堪称华夏第一。
沙县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